广州国家实验室2022年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

发布日期:2025-07-04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现将广州国家实验室2022年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:

 

废物名称

废物类别

废物代码

废物产生环节/来源

产生量(吨)

 

委外转移量(吨)

处置去向

实验室废液

HW49

900-047-49

科学研究

0.163

 

0.163

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

实验室废物

HW49

900-047-49

科学研究

0.111

 

0.111

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

感染性废物

HW01

841-001-01

科学研究

9.059

 

9.059

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

病理性废物

HW01

841-003-01

科学研究

0.07

 

0.07

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